雇主责任险业务规划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被雇佣期间,由于从事保单列明的有关工作而遭逢意表变乱,或者患有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导致的伤、灿注殒命,且切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作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划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掌管赔偿。
二、赔偿项目
1、殒命、伤残赔偿金:雇员因遭逢意表变乱所致受伤、殒命,或患有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殒命或伤残,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殒命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殒命赔偿限额为限;伤残赔偿金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水平鉴定书,并对照国度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水平鉴定尺度》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
2、误工用度:临时失落工作能力期间,经医院证明,以保单明细表载明的金额为限,依照该雇员现实失落工作能力的天数进行推算,据实赔付用人单元在该雇员歇工留薪期间需支付的赔偿金额。
3、医疗用度:在保险单约定的每人每次医疗用度赔偿限额内,赔偿必要的、合理的在医院医治的医疗用度。蕴含:挂号费、医治费、手术费、查抄费、医药费等。
4、住院津贴:雇员因遭逢意表变乱必要住院医治的,以保单明细表中所列的每天赔偿金额以及最高赔偿天数为限赔偿住院津贴。
5、司法诉讼用度:用人单元因保险变乱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用人单元支付的仲裁用度、诉讼用度和律师用度,保险公司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并以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金额为限。
6、生涯护理费:雇员因工伤变乱被鉴定为工伤一至十级伤残,在歇工留薪期间因生涯不能自理而需护理的,依照保单约定的每天赔偿金额以及赔偿天数为限,掌管赔偿受伤雇员的生涯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雇员因工伤变乱被鉴定为工伤五至十级伤残,按保单约定的金额掌管赔偿应由用人单元所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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